近年來,結核病在全世界范圍包括我國在內有明顯上升趨勢。結核病是一種呼吸道傳染病。孕婦由于其特殊的生理變化,耗氧量超過非孕婦的15%~25%,所以容易感染結核病或使原有的結核病復發(fā)。
凡已患肺結核的女子應采取措施,待結核治愈1年以上再考慮妊娠為宜。當女子受孕后,如無異常感覺,無須胸透,但若出現(xiàn)消瘦、乏力、厭食、發(fā)熱、咳嗽或痰中帶血等癥狀時,應在適當?shù)姆雷o屏保護腹部的條件下,進行X線胸透或攝片。如放射診斷結果符合肺結核,應進一步做痰液檢查,以了解病變的活動情況。
一般認為妊娠不會加速肺結核病情的發(fā)展,肺結核對胎兒的發(fā)育和娩出亦多無不良影響。但在極個別情況下,結核桿菌可通過血行播散,感染胎兒,導致先天性結核。故對肺結核正處于血行播散期或肺功能嚴重受損者,應在孕早期終止妊娠。對其他患者而言,如孕婦本人要求繼續(xù)妊娠,可以在進行抗結核藥物治療的情況下,任其發(fā)展。
當孕婦被確診為活動性肺結核后,需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,服用異菸肼、利福平和乙胺丁醇。妊娠足月后,如無明確產科指征,仍以陰道分娩為宜。由于產后橫膈下降、孕期和產后哺乳營養(yǎng)消耗過多、睡眠不足,以及產后內分泌變化和免疫力下降等原因,嚴前已治愈的結核,有可能在產后1年內復發(fā),故應延長產后休息時間,加強產婦營養(yǎng),多食高蛋白及富有多種維生素的食物,如雞蛋、豆制品及蔬菜等。保證充足睡眠,以增強產婦抵抗力。住房應保持通風,陽光充足。
產婦除應在產后立即攝胸部x線片外,需在產后6周、3個月、6個月及1年時,攝胸部X線片,以了解肺部病情變化情況?;顒有苑谓Y核的產婦應禁止哺乳,新生兒不但要與母親隔離,還要警惕不與有肺結核感染的其他家人接觸,并在產后盡早接種卡介苗,以預防感染結核。